【集萃網(wǎng)觀察】從今年10月1日開始,我國首部專門針對嬰幼兒服裝而制定的紡織行業(yè)標準——《嬰幼兒服裝》正式實施,要求寶寶衣服禁用可分解芳香胺染料并不得有異味、鉛含量不得超過每千克0.2毫克等。
該標準全方位對嬰幼兒服裝(年齡在24個月及以內(nèi)的嬰幼兒所使用的服裝)的理化指標作出了強制性的量化規(guī)定——汞含量不得超過每千克0.02毫克,鉻含量不得超過每千克1.0毫克,鉛含量不得超過每千克0.2毫克,砷含量不得超過每千克0.2毫克,銅含量不得超過每千克25毫克。
最受媽媽們關(guān)注的嬰幼兒服裝的甲醛含量必須小于或等于每千克20毫克。為保證衣服不刺激嬰幼兒嬌嫩的肌膚,嬰幼兒服裝的PH值限定在4.0-7.5之間。
此外,嬰幼兒服裝還被規(guī)定禁用可分解芳香胺染料并不得有異味,紐扣等不可拆卸附件不得脫落。
出于安全考慮,標準規(guī)定:嬰幼兒衣服的領(lǐng)口、帽邊不允許使用繩帶,成品上的繩帶外露長度不得超過14厘米;印花部位不允許含有可掉落粉末和顆粒等。
標準還強制規(guī)定了嬰幼兒服裝必須在其產(chǎn)品標識上注明“不可干洗”,因為干洗劑可能含有刺激嬰幼兒皮膚的物質(zhì)。
來源:羊城晚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