蓋面印花 | |
PU-42 PU加光漿 | 99% |
S-100 催化劑 | 1% |
合計 | 100% |
花工藝
注意事項
1、一般來說,為了滿足水洗牢度,催化劑添加1%即可;如需特殊水洗或鹽洗,應(yīng)酌情加大催化劑的添加量,添加了催化劑的印花色漿必須在8小時內(nèi)用完,否則因此造成的后果, 本公司概不負(fù)責(zé)。
2、印花后必須將印花面進行充分的熱處理(焙烘),才能完全顯示其優(yōu)異的印花效果。如自然晾干,必須在48小時—72小時后方可測試?yán)味取?br />
3、該產(chǎn)品的貯存期為12個月,請保存在低溫干燥處,使用后必須將蓋子蓋緊,以免表面結(jié)皮,影響再次使用。配套催化劑使用后必須蓋上瓶蓋,不可敞開在空氣中!
4、因化工產(chǎn)品本身存在多變性,無論本公司提供的小樣還是大貨,工廠均需按指定的工藝條件認(rèn)真打樣,待各項牢度檢測合格后方可投入大生產(chǎn)。任何未經(jīng)測試而造成的損失,本公司概不承擔(dān)。